第211章 你给翻译翻译什么叫做欺诈(1/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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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五百银票。” 萧何一脸严肃的说道,“诸位,你们也体谅体谅我,毕竟,我也是暗中才敢如此,若是完全按照学子们的标准,要么兑不成,要么,我可是要被杀头的!” 没错,侯爷可放话了,这帮人最不要脸了,就给我狠狠的宰! “这……” “诸位要是不愿意,那,罢了罢了……” 萧何一摆手,“我不兑,反而无事。” “唉,别啊,五百……五百就五百吧……” 终归是能买到,让家中老爷能乐意点,否则的话,回去还不知道会怎么样呢。 “那好,来人,取银票!” 萧何不忘嘱咐道,“记住,此事,切莫外传啊!” “这,好,好……” …… “老爷,他们就是这么说的,一万秦半两,只能兑换五百银票,而且,还不让我们外传!” “娘的,这简直太黑心了!明抢啊这是!” “老爷恕罪,我们也是实在没办法!” “一帮废物,滚!” “诺……诺……” …… “冯相,您听听这件事,他太不像话了!” “冯相,这冯征如此黑心,简直毫无人性啊!” “冯相,他这是欺诈,欺诈我满朝之人!” 冯去疾的府邸之中,一帮权贵个个脸上怒意盎然,愤愤道,“冯相,他如此心黑,欺诈我们,冯相你要为我们出头啊!” “对,冯相,明日朝会,我们一起参奏他无德无尊,绝对不能让他们如此欺辱咱们!” “好了!” 冯去疾自己也是一阵无语,心说还不是你们嘴馋? 你们不嘴馋,能有那么多事? “让我想想……” 冯去疾皱眉道,“此番,断然不能直接拿冯征下手!” 什么? 听到冯去疾的话,众人脸色微微一变。 “冯相,这,却是为何?” “冯相,他如此欺诈,还不能动他否?” 权贵们纷纷一脸不解不甘。 难道说,冯相对冯征,还很有叔侄情分? 传闻冯相跟着陛下和冯征吃饭,都感动的哭出来了,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! “呵,你们懂什么,这小子,势必会抓着你们的把柄,狠狠反咬一口!” 冯去疾皱眉道,“你们如此,岂不就是在大力买卖,到时候,他要坐实你们支持经商之举,你们要如何?” 这…… 听到冯去疾的话,众人顿时一惊。 这,还真是…… 以冯征那小子的性格,他说得出,也做得出来! “那冯相,既如此又为之奈何?” “先拿下这个萧何!” 冯去疾凝眉道,“他如此行诡诈之举,把他拿下了,威逼利诱,还怕牵扯不到冯征吗?” 咝? 对啊! 听到冯去疾的话,众人顿时一阵兴奋! “冯相,高啊!” “呵呵,这法子好,这萧何,区区宵小,岂能禁得住我们的威逼利诱?” “对,只要拿下他,他一个小小的官大夫,肯定任凭我们拿捏,到时候,由他把冯征给拖下马,大有可能!” “恩,那明日朝会,我们就一同发难吧!” 冯去疾目光笃然,沉声说道。 “诺!” …… 翌日,咸阳宫,前殿。 “臣等拜见陛下,陛下万年!” “三公请起,诸位爱卿请起,请就坐。” “多谢陛下!” “今日上朝,诸位爱卿,有何奏报?” “禀陛下,臣要参奏一人!” 嬴政话音落后,一个权贵,马上上前,“禀陛下,臣要参奏长安乡学堂的主政萧何,他贪赃枉法,欺诈百官,罪大恶极!” 什么? 萧何? 嬴政听罢,脸色微微一变。 萧何,不是冯征的得力助手么? 此人于冯征来说,有宰执之能,今日竟然被人说,犯了贪赃枉法,欺诈百官之举? 嬴政随即看向冯征,只见他还一脸的淡定。 【呵,还真参奏萧何了?】 【不就是让萧何坑了你们点钱嘛……多大的事。】 【还不是你们这帮逼,一边坚持重农抑商,一边还要贪口腹之快,非要去享受?】 【这叫什么?这叫又当又立,老子坑就坑你们的钱!】 恩? 听到冯征的心声,嬴政心中,当即一动。 看来,还真有这事? 不过,到底是什么缘由? “萧何?长安侯何在?” “陛下,臣在。” 冯征听罢,马上上前,“禀陛下,萧何只是一个官大夫,乃是臣的部属,不能上朝,有什么事,臣倒是可以替他解惑一二。” “恩,这有人说,你家萧何,贪赃枉法,欺诈百官,可有如此的事?” 看着冯征,嬴政问道。 “陛下,萧何确实有错,臣已经严肃批评了!” 恩? 什么? 听到冯征的话,百官当即一阵意外。 这小子竟然没否认? 不过,你特么可坑了我们不少的钱啊,批评训诫几句,就算完了? “陛下,萧何所犯的乃是大罪,区区训诫一番,岂能算完?” 那人坚持道,“请陛下务必将此贼交由臣等发落,臣等定然依法严办!” “唉,这位大人,你说什么?” 冯征听罢,转头看去,“犯罪?谁犯罪了?” 装糊涂是吧? 听到冯征的话,那人顿时喝道,“当然是你的部属萧何犯罪了!欺诈百官,乃为大罪!” “是么?我怎么不知道?” 冯征一脸“不解”的说道,“你有证据吗?” “自然是有!” 那人愤愤道,“百官们都可以作证,萧何竟然拿一万钱,只给五百银票,这岂不是欺诈之罪?百官之中,多有被其欺诈者,如此嚣张跋扈,岂能坐视不管?” “哦,是么?” 冯征一笑,不紧不慢的问道,“那我问你,银票是谁家的?” 恩? 那人听罢,当即一愣,“银……银票?” “我问你,银票是谁家的?” 冯征笑问道,“是朝廷颁发的钱货,还是民间广为流通的商品?价格多少,是何人定的?” “我……” “这价格,有律法规定否?” “未曾……但是……” “这价格,我有正文布告否?” “这,未曾,但……” “这价格,我有说百官得用钱买吗,我让你吃了吗?” “这,也,也未曾……” “那不就完了?” 冯征摊摊手,“既没有律法规定,我又没发过正文布告,又未曾说定要用钱来买,那犯了什么条例? 我年幼不懂律法,既然你懂,那你给翻译翻译,什么叫欺诈百官,你给翻译翻译,什么,叫做欺诈百官? 解释不通,那你就是诬告!朝廷之上,敢诬告公侯部属,你以为本侯是吃素的?” “我……” 听到冯征的一番反问,那人当即头皮一麻。 卧槽?